教学制度

安徽省太湖中学2014—2015学年非毕业班学年验收考试考生守则

参加学年验收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在每科考前20分钟,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3、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含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7、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纸)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太湖中学教务处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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