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安徽省太湖中学校舍安全预警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校舍安全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舍安全预警管理办法。

    一、成立学校校舍安全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潘德安

    副组长:杨德仁 余赛飞  李昭平  汪君

    成 员:余菊艳  吴艳南李兆林  汪中义  胡东华

           陈德胜 姚青松  周  浩  李桂安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各项工作,组织、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校舍安全预警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明确校舍安全分项负责人和责任人:

    庆同楼:负责人 杨德仁,  责任人 汪中义

    实验楼:负责人 余赛飞,  责任人 余菊艳 吴文明

    邵逸夫教学楼:负责人 余赛飞,责任人 高三年级部部长

    勤学楼:负责人 余赛飞,责任人 高一、高二年级部部长

    男生寝室(1):负责人 李昭平,责任人 高三年级部部长,孙敏(合肥同建物业有限公司驻地经理)

    男生寝室(2):负责人 李昭平,责任人 高一、高二年级部部长,孙敏(合肥同建物业有限公司驻地经理)

    女生寝室:负责人 汪君,责任人 余菊艳 孙敏(合肥同建物业有限公司驻地经理)

    食堂:负责人 杨德仁,责任人 胡东华 江中民(江徽餐饮公司法人)

    教室:负责人 李昭平,责任人 吴艳南,各班班主任

    围墙、栅栏、树木:负责人 杨德仁,责任人 胡东华

    电力、电气设备:负责人 杨德仁,责任人 陈金龙 刘文义

    自来水管网:负责人 杨德仁,责任人 陈金龙 范启明

    消防设施:负责人 李昭平,责任人 李先锋 严永俊

    体育设施:负责人 余赛飞,责任人 吴文明 体育教研组组长

    各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不能排除隐患时,采取安全预警措施并立即报告相应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场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还应及时报告学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校 长  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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